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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2013年菜篮子项目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15    浏览次数:     

滨州市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

畜产品项目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畜产品生产基地能力建设,提高畜产品应急供应能力,加快畜禽标准化水平提升,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l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3]70)和《山东省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产品项目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项目目标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各地投入。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好,并在增加产品产量和提高产品质量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畜产品生产基地,改善生产条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强化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菜篮子”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

  二、实施内容

  ()实施原则

  ——坚持项目实施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项目建设须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突出区域优势产业,科学安排建设重点。通过典型引导,带动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坚持政府扶持与社会多元投入相结合。通过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扶持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条件。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养殖大户、龙头企业等参与项目,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坚持项目安排与优势区域规划相结合。项目实施以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畜产品优势区域为重点,集中优势资源和条件,不断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水平。

  ——坚持科学评价与奖优罚劣相结合。项目安排和补助资金分配充分运用上年度项目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县区,奖励扶持资金额度;对考核差的,组织实施不得力的县区适当减少扶持资金额度;对出现突出问题的地方不予安排项目资金。努力形成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和项目管理机制,促进项目实施。

  ()补助范围

  “菜篮子”畜产品生产项目优先安排改扩建养殖场,首先安排已通过省级验收、符合项目扶持要求、改扩建积极性高的国家级和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肉牛、肉羊扶持要优先向饲养母畜、自繁自育养殖场倾斜。

  自2011年起承担“菜篮子”畜产品生产项目的场户,今年不再重复安排。

  ()实施标准

  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优先扶持省级畜牧兽医合作社示范社;优先扶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科研、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不能作为补助对象,安排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补助资金要严格控制在各市补助资金总规模的30%以下。各市补助资金总额不得少于下达的中央财政资金。

  其中:生猪出栏0.5-5 万头的项目单位,每个扶持50万元。

  蛋鸡存栏1-10万只的项目单位,每个扶持50万元。

  肉鸡出栏5-100万只的项目单位,每个扶持50万元。

  肉牛出栏100-2000头的专门化育肥场,每场扶持30万元;能繁母牛存栏50头以上,出栏100-2000 头的项目单位,每个扶持60万元。

  肉羊出栏300-3000只的专门化育肥场,每场扶持25万元;能繁母羊存栏200只以上,出栏300-3000只的项目单位,每个扶持50万元。

  ()实施方式

  1.项目指标分配。“菜篮子”产品生产以县区为主导,在落实好县区一把手负责制和县区财政安排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对纳入立项范围且验收排名在各县区扶持个数之内的“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市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县区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及地方财政资金安排支持情况,综合确定各县区项目建设指标,将初步资金分配指标(因竞争立项、差额批复,所以本指标非确定资金指标)和扶持项目限报数量切块下达各县区,各县区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立项。

  2.规范选择申报单位。各县区应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及张榜公布等方式,公开项目申报要求、补助标准、补助范围等;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养殖大户和相关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填写项目申报书,明确需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的具体建设内容,经县级畜牧兽医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级畜牧兽医、财政部门;市级畜牧兽医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成立专家组,制定立项单位审核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筛选,确定项目申报单位(企业单独排队),并明确建设内容和进度安排,确定项目个数不得低于立项项目个数的120%,市级统一汇总后联合报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省畜牧兽医局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单位评审筛选,确定项目申报单位并公示,公示项目个数不低于立项项目个数的120%,公示时间不少于7 天。公示结束后,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项目申报单位统一签订承诺书(见附件3),明确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补助资金后,要在今后三年内保证其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及周边地区,并逐级上报省、市畜牧兽医部门签订。

  3.市级方案上报备案。自今年起,“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申报。市级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省里专家评审意见,于9 月24日前将本市项目实施方案及各申报单位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转移支付项目板块, 网址:http://www.caiwumis.com)报送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备案(同时报送纸质版)。市、县两级畜牧兽医部门登陆账号及密码与2012 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申报所用一致,财政部门用户可使用同级农业财务部门用户账号登陆。实施方案必须明确项目区域遴选、申报单位确定、补助标准、项目实施的协调管理、督查验收、资金下达、总结宣传等重点环节的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

  4.先建后补审验兑付。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按要求完成项目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验收考核的得分顺序给予补助。验收工作由市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需在年内完成并下达补助资金。市项目领导小组将结合农业部制定的“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考核和技术考核指标体系,组织项目验收组进行现场评审验收,具体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考评认定等环节,特别是要严格按照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对照需财政补贴资金建设的内容是否与申报书计划的实施内容一致,且项目建设内容必须在2013年当年实施,对于以前年度实施的、对照实施内容不一致的将不予补助。验收结束后,市验收组将按得分顺序进行公示拟补助项目单位名单(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单独排队),公示7 天以上。公示有异议的,组织复核;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助名单。市验收组验收考核工作原则上在今年11 月底以前完成。省畜牧兽医局将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市进行绩效考评,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验收抽查。

  (五)补助内容中央补助资金扶持建设的内容

  补助资金扶持建设的内容须符合以下方向:重点通过推进“五化”,大力发展畜禽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化比重,提升畜产品质量。一是推行畜禽良种化。适应市场需求、生产方式的变化,更新品种,选购高产优质高效的畜禽品种。二是推行养殖设施化。对养殖场场内布局进行科学调整,结合产能变化,对圈舍进行扩容和标准化升级,完善设施装备,推广自动饲喂技术,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控制技术,改善畜禽生长环境。三是推行生产规范化。根据不同畜种、不同生长阶段的特点,严格按照饲养管理规程要求,规范养殖场饲养管理,对生产过程、投入品购进和使用进行监控、记录,建立完整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数据库。四是推行防疫制度化。改善兽医室等防疫消毒设施设备条件,落实防疫制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推行粪污无害化。优先支持按照循环农业的发展要求,完善粪污储存、输送设施设备,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具备条件的因地制宜采用粪污处理技术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大力推进“菜篮子”县(区)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市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县畜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实施管理、验收公示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畜牧部门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技术服务。畜牧、财政部门要在地方资金落实、项目单位遴选、实施方案制定、项目督查验收、情况总结宣传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加强指导培训。市县畜牧部门要按照要求,积极完善技术培训、指导服务与推广体系,围绕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址布局、栏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要求,加强技术培训与现场指导,引导养殖场积极改造基础设施,规范管理措施,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升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

  ()加强验收考评。市县要严格按照“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制定本区域实施计划,结合项目验收,全面开展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效果、目标完成等情况评价。请各县区于2013125日前将项目总结(内容须包含补助后的市级项目投资概算总表:见附表1,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表3)、绩效考评报告(按照农业部“菜篮子”项目管理考核指标确定的考核内容编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市级项目管理考核自评得分表和具体项目技术考核得分表一并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上报。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将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将适时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进一步加大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和资金安排的衔接力度。此外,农业部、财政部将结合近两年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经过扶持,已具备一定规模、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生产水平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进行认定挂牌,具体认定办法另行通知。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市县畜牧兽医和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项目单位筛选、验收、公示、补助对象确定等关键环节,特别是要做好验收工作的组织管理,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补助资金要在验收合格并公示后一个月内下达具体承担单位;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切实规范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项目土建工程建设要具有工程合同、竣工验收等资料,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强化工作督导,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执行中弄虚作假、建设内容以旧充新、农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等要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暂停该项目所在县3年项目申报资格;要加强项目后期管理,对违反承诺书约定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要列入“黑名单”,暂停安排所有涉农项目资金。

  (五)加强宣传总结。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广大养殖场宣传项目政策,调动养殖场推动畜禽标准化养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总结上报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通过编印简报、制作宣传片、观摩交流等方式,提升项目显示度,不断提高项目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1.滨州市2013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产

  品项目立项个数分配表

  2. 申报书编写提纲
2

2013 年“菜篮子”产品生产畜产品项目

申报书编写提纲

  一、题目及格式

  (一)题目。2013 年**县(市、区)“菜篮子”产品生产畜产品项目申报书。

  (二)格式。A4 纸双面印刷。题目用二号华文中宋黑体字,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一级标题用黑体一、二、三、┅,二级标题用楷体(一)、(二)、(三)、┅,三级标题用123、┅。统一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请勿用塑料封皮等其它装订方法。

  二、具体内容(分项目编写)

  (一)项目摘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时间、建设规模与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等。

  (二)发展现状。包括当前的养殖场规模(存出栏量、养殖产量)、产品销售情况等。

  (三)项目实施的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

  1、总体思路。描述要清晰,定位要准确,体现对整个项目的统领作用和地方特色。

  2、发展目标。主要是指项目完成后所达到的指标。发展目标要客观实际,与提高抗灾害能力、“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相适应。

  (四)项目建设主体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法人(联系电话)、具体建设地点、建场时间、当前的种植、养殖场规模(存出栏量、养殖产量)、产品销售、生产水平、基础条件、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发展优势、存在问题及需要亟待改进的地方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阐述。

  (五)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养殖工程、配套仪器设备等。要逐项详细列明各项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分类量化)。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1、投资概算。依据建设内容及有关建设标准或规范,分类详细估算项目投资。(包括总投资估算表、单项工程综合投资估算表、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及估算说明。说明工程量核定、建筑工程结构类型(仪器设备指规格型号)、单价(或单位工程造价)等。)

  2、资金筹措。“菜篮子”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项目总投资,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扶持资金、项目主体自筹资金等,要说明资金筹措情况(主要是财政扶持资金投入渠道和规模、自筹资金来源)。

  (七)实施进度安排。年度实施计划期限为2013 年8月—2013 11 月。各项内容指标均要有明确进度计划,要求细化到月,并附表示意进度计划。

  (八)预期效益分析。分析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新增生产能力和所达到的生产水平等。

  (九)保障措施。体现在人力、物力、财力、机制保障四个方面,具体包括组织机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技术推广等保障措施。

  三、附件内容

  1、项目单位位置图和建设平面图

  2、项目建设证明(建设合同)、自筹资金来源等材料

  3、附表1:“菜篮子”产品生产畜产品项目投资概算总表

  2:“菜篮子” 产品生产畜产品项目建设内容

  及投资概算明细表

  3:“菜篮子” 产品生产畜产品项目基本情况

  表


附件3

2013 年“菜篮子”产品生产畜产品项目承诺书

  甲方: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市畜牧兽医局(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 养殖场(户、合作社、企业)(以下简称丁方)

  为推进我省2013 年“菜篮子”产品生产畜产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市、县(市、区)2013 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文件精神,丁方自愿申报实施相关项目,

  并签订承诺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丁方自愿申报实施山东省2013 年“菜篮子” 产品生产 项目,并按照实施方案内容进行项目建设。

  二、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乙方、丙方对丁方承担项目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后按照相关项目分数高低择优给予补助。补助实行差额制,差额比例为1:1.2。

  三、丁方若获得财政资金补助 万元后,承诺3 年内其产品主要供应本市及周边地区,若违反本承诺将按有关文件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四、甲方、乙方、丙方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要求,加强对丁方履行承诺的监督,确保“菜篮子”项目发挥应有的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013 9月25


附表1

“菜篮子”产品生产畜产品项目投资概算总表

  ***县(市、区)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来源

合计

各级财政投入

社会投入

小计

中央补助资金

市级资金

县级资金

小计

企业投资

银行贷款

农民自筹

其他投入

附表2

“菜篮子”产品生产畜产品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明细表

项目承担单位:

建设内容

合计

建设规模、标准

投资来源(万元)

数量

单位

内容/标准

合计

中央财政

市县财政

自筹

其他

一、

1.

  2.

二、

1.

  2.

三、

1.

  2.

  

附表3

“菜篮子”产品生产畜产品项目基本情况表

***县(市、区)

序号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单位性质(企业法人、合作社法人、养殖大户)

地址

占地面积(亩)

是否有土地证明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目前规模(亩、头、只)

目前生产能力(吨、头、只)

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吨、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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