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自由销售证书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03 浏览次数:
根据农业部关于办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自由销售证明的通知(农办牧[2004]64号)的要求,现将我省办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自由销售证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企业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受理——审批办结。
二、提报材料
(一)企业办理自由销售证明申请表(附件)。
(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正本。由省级饲料质检机构出具,要求有产品的判定标准、检测结果以及最终判定结果。
(三)已在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出口目的国(或地区)饲料管理法规及具体要求(中外文各一份)。
(六)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还需提交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的批准文号备案表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一)我局可受理邮寄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68号,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饲料处 电话:0531-87198095),并提供办理好的自由销售证明的寄送(到付),需要寄送的需注明邮寄地址。
(二)需要到农业部办理的请明确说明,我局在收到企业申请后,只核实提交的资料,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确认,不再出具自由销售证明。
联系电话:0531-87198095